日前,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決定啟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。納入此次試點范圍的城市共有11個,其中綜合應用類城市8個(北京、南京、武漢、三亞、重慶、長春、合肥、濟南),重卡特色類3個(宜賓、唐山、包頭)。
《通知》對試點工作提出明確要求:一是加強工作統籌,建立協調工作機制,切實加強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組織實施;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加強安全監管,切實保障換電站、換電車輛運行安全;三是強化政策落實、模式探索、創新支持,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。
為貫徹落實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(2021—2035年)》,促進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創新發展,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于今年4月印發《關于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》。在各城市申報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基礎上,經形式審查、專家材料評審、視頻答辯評審,綜合確定了此次試點城市名單。